有關2018年12月24日王定宇立委等人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撤銷本公司設置許可一事,本公司鄭重聲明如下。

       歐欣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配合國家政策推動「南區(龍崎廠)無毒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開發案」(以下簡稱本案),屬行政院所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案經由行政院及當時台南縣政府共同選址,復由經濟部工業局輔導設置,以解決事業廢棄物日臻困頓之處理問題,嗣後再由經濟部工業局完成環評提送,並通過環保署審查定案。

針對部分人士對本公司所做指摘,特簡要說明如下:


一、關於龍崎場環境和水源區上游問題說明:

    自本公司概括承接本案,旋即提出相關環差報告,並於99年通過環保署審查,其中再屢屢函請各級政府單位指覆確認:本場址周邊並無活動斷層、並非水源區、並非在二仁溪上游、且地下水探測井探測結果也無地下水,同時亦非在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內等情。

 

二、現行獲准施工水保計畫書不實造假釋疑:

    至有關本案之水保計畫書,亦曾通過台南縣政府委託台灣省水土保持技師公會受理,嚴格審查在案認為:符合申請當時之建築物構造設計規範及水保技術規範並確認可行,再於996月獲得正式函告核可;就其中邊坡穩定相關資料、技師簽證、相關審查意見及結論等文件,皆如實備載,亦絕無闕漏造假可稽事實。然針對部分人士所指摘前揭文件有造假問題,是因為以相對高程或絕對高程等,採用不同見解方式所呈現之分析結果,惟即使過程呈現方式不同,對分析結果本身並無影響。而其相關卷證及說明資料,本公司也曾提交台南市政府轉呈監察院備核。

 

三、破壞月世界資產,純屬以偏概全:

本案所在地為前退輔會龍崎工廠,是已經開發使用多年的彈藥工廠舊址,並非新申請開發用地,而且依據農委會的調查資料,台灣西南部月世界地形有大約十萬公頃,況本案的實際規劃掩埋區域僅有9公頃,只佔台灣西南部泥岩地形的萬分之一,其大部分的月世界區內景觀,尚可做較完整保留,再因位在山谷間,應能將環評影響降到最低。

 

四、掩埋廢棄物釋疑:

    未來所掩埋之廢棄物,全係合於環保法律所規範之〝D〞類一般事業(無毒)廢棄物,並無疑義,絕非如部分人士指摘要掩埋有毒廢棄物。

 

五、台南市府水保許可核發概述:

    案經本公司因不服台南市府,1061221日未核發完整區域之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處分,乃曾於1079月,依法向行政院農委會申請訴願,復經訴願審議委員會決議:本公司訴願有理,農委會故而要求台南市府重為適法之處分。若論此舉涉及圖利乙說,誠欲加之罪,甚表遺憾。

 

    就本公司而言,其實最在意的始終是安全問題,我們既然身為龍崎廠法律上的水土保持義務人,就必須先做好水土保持,以確保廠區接鄰道路、居民和用路人的安全,尤其廠區附近的182縣道,在今年8月豪大雨期間,山區182縣道路段隨有多處崩塌,所幸尚無人傷亡,但這些警示更讓我們理解到,唯有盡快進行水保工程幫助山區道路邊坡穩定,才能夠有效避免各種意外災害發生。況本次市府核發水土保持施工,並無擅自延伸作為掩埋場設置憑證許可之疑義,對於部分人士之誤解混淆視聽,是所遺憾,特此聲明昭公信。